《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指出,要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,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,强化系统应用绩效考核。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、共建共享、业务协同、安全可靠的原则,充分发挥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统筹作用。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涉及政务信息化建设的,应当与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进行衔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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